3月30日下午,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的決定》(簡稱《決定》)和《山西省燃氣管理條例》(簡稱《條例》)進行新聞發布。

值得一提的是,《決定》是全國第一部省級人大常委會對省內城市群發展作出的重大事項決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是保障燃氣安全、加強燃氣行業綜合監管、促進燃氣事業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為促進燃氣事業發展提供了更為有力的法治支撐,將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推動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
在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里,“完善新型城鎮化戰略、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中提出要培育發展山西中部城市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也提出要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設。可見,推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是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要求。
山西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李淵
“推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件大事。《決定》有利于彰顯我省堅定不移貫徹落實國家規劃、培育發展山西中部城市群的決心;有利于固化山西中部城市群發展的決策、協調和執行機制;有利于以法治方式保障五市優勢互補、工作協同、政策聯動、市場統一、資源共享;更有利于動員社會各方面共同支持和參與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設,進一步集聚發展新動能,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山西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淵表示。
據悉,《決定》共十三條,對推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重要工作,以及加強法治保障、全社會參與等方面的內容作了明確。其中,第四條至第八條為重要工作,主要針對城市群建設中產業布局、協商合作、統一市場、協同創新、民企參與這五個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
切實加強燃氣安全管理
燃氣是現代城市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能源,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社會公眾利益,關系到城市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山西省委書記林武強調,要切實加強燃氣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用氣安全。此次發布的《條例》是對2001年制定的《山西省燃氣管理條例》進行修訂,從法治層面保障燃氣安全穩定供應、預防燃氣安全事故。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副主任段寶燕
《條例》共八章58條,嚴格燃氣存放、配送、使用各環節的安全管理要求,細化燃氣供應企業的安全供氣責任和安全用氣服務保障責任,強化燃氣用戶的安全用氣責任,加強政府及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筑牢全鏈條安全防線。
“燃氣使用涉及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長期以來對燃氣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群眾有很多反響。”據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段寶燕介紹,《條例》在修改過程中,特別針對燃氣使用、燃氣費用、燃氣價格管理、燃氣供應質量等便民惠民措施作了規定。“相信《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山西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