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聯合制定的《安徽省城市內澇治理系統化實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發布。按照計劃,到2035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排水防澇能力與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總體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

4年后有望總體消除城市內澇隱患
根據方案,我省將全面實施城市積澇點綜合整治,持續實施城市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工程、行泄調蓄建設工程、源頭減排工程、信息化建設與應急處置工程,堅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系統治理,統籌新老城區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綜合采用自然生態措施和工程措施。
按照計劃,到2025年,總體消除城市內澇隱患,建立“源頭減排、管網暢排、泵站強排、河湖蓄排、信息控排、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體系,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到2035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排水防澇能力與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總體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
2025年底,一半建成區變海綿城市
今后,我省將全域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強化自然生態格局保護和修復,在城市建設和更新中,嚴格落實雨水管控要求,在建筑小區、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河湖水系等建設、改造項目中,合理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削減雨水徑流峰值和徑流量。重點實施淮南、淮北采煤塌陷區等礦區生態修復工程,推進合肥駱崗生態公園等源頭減排重點工程。
因地制宜使用透水性鋪裝,增加下沉式綠地、植草溝、人工濕地、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等軟性透水地面,建設綠色屋頂、旱溪、干濕塘等,提升雨水積存和滲透能力。優先解決居住社區積水內澇、雨污水管網混錯接等問題,通過斷接建筑雨落管,優化豎向設計,加強建筑、道路、綠地、景觀水體等標高銜接等方式,使雨水溢流排放至排水管網、自然水體或收集后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新增海綿城市達標面積650平方公里,累計50%的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新開發建設區域排水采用上限標準
結合城市排水防澇體檢成果運用,我省將系統查找問題,精準分析病因,加大整治力度,新建改造雨水管渠7000公里,補齊城市排澇設施短板。新開發建設區域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按照《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 50014)原則采用上限標準,形成完整的城市排水體系。改造管網要以城市內澇點整治為突破口,以排水片區為單元,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海綿城市建設等,完成管網達標改造和功能修復,提升管網排放能力。加大對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箅、排放口、截流井等附屬設施改造力度,確保收水、排水順暢。
結合泵站匯水區域情況,加快泵站標準化改造,提高設備性能和自動化控制水平,對外水頂托導致自排不暢或抽排能力達不到標準的地區,加快改造或增設泵站,到2025年底,新建改造城市排水泵站規模3000立方米/秒,提高機排能力。
封蓋、填埋的天然排水溝、河道或恢復
按照城市生態和行泄調蓄要求,在城市規劃建設更新過程中,盡可能留白增綠,加強城市河、湖、溝、塘、濕地保護和修復,提升城市水系連通性和流動性,維護城市基本蓄排平衡,加強與城市防澇設施的銜接和協調,優化城市水系格局,構建連續完整的生態基礎設施體系。重點實施合肥十八聯圩濕地工程、安慶、宣城城市水系綜合整治工程等。
因地制宜恢復因歷史原因封蓋、填埋的天然排水溝、河道等,利用次要道路、綠地、植草溝等構建雨洪行泄通道,提升對超標雨水的應對能力,到2025年底,新建改造城市行泄河道1600公里,新建、改造城市調蓄工程規模13000萬立方米。
統籌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排澇等要求,合理確定各級城市的防洪標準、設計水位和堤防等級。完善堤線布置,優化堤防工程斷面設計,因地制宜實施防洪堤和護岸等生態化改造工程,確保能夠有效防御相應洪水災害。根據河流河勢、岸坡地質條件等因素,科學規劃建設河流護岸工程,合理選取護岸工程結構型式,有效控制河岸坍塌。對山洪易發地區,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合理規劃建設截洪溝等設施,最大限度降低山洪入城風險。
新城區建設要科學確定排水分區
在城市內澇治理方面,要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以及城市藍、綠線等重要控制線,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調蓄空間。依法劃定河湖管理范圍,保護城市河湖水系。嚴格實施相關規劃,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等階段,落實排水防澇設施、調蓄空間、雨水徑流和豎向管控要求。編制內澇風險圖,探索劃定洪澇風險控制線和災害風險區。充分考慮洪澇風險,優化排澇通道和設施設置,加強城市豎向設計,合理確定地塊高程。新城區建設要加強選址論證,合理布局城市功能,科學確定排水分區。
按照“十四五”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加強內澇治理項目的調度,嚴格把控工程規模關、質量關和進度關,統籌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改造、洪澇災后恢復重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優化各類工程的空間布局和建設時序安排,提高項目建設效能。動態開展城市易澇積水點整治,針對當年新出現的積水點,要按所在排水分區,系統分析積水成因,制定整治方案納入年度建設計劃推進,整體消除積水隱患。
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嚴查違法違規占用河湖、水庫、山塘、蓄滯洪空間和排澇通道等的建筑物、構筑物。依法查處侵占、破壞、非法遷改排水防澇設施,以及擅自封堵雨水排口,向雨水設施和檢查井傾倒垃圾雜物、水泥殘渣、施工泥漿,違規填埋或覆蓋水體等行為。加強河道和道路垃圾清理工作,降低河道、雨水管渠過水斷面不足的風險。強化對易影響排水設施安全的施工工地的監督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地鐵等地下空間出入口要防倒灌
在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巡查、維護、隱患排查等方面,要加強調蓄空間維護和城市河道清疏,增加施工工地周邊、低洼易澇區段、易淤積管段的清掏頻次。汛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清疏養護排水設施。加強安全事故防范,防止窨井傷人等安全事故發生,對車庫、地下室、下穿通道、地鐵等地下空間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
建立健全城區水系、排水管網與周邊江河湖庫等“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加強跨市河流水情信息共享,健全流域聯防聯控機制,堅持立足全局、洪澇統籌,提升調度管理水平。加強統籌調度,根據氣象預警信息科學合理及時做好河湖、水庫、排水管網、調蓄設施預騰空或預降水位工作,推動住建、城管、公安、水利等部門的協同聯動。
完善城市排水與內澇防范相關應急預案,明確預警等級內涵,落實各相關部門工作任務、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加強流域洪澇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按職責及時準確發布預警預報等動態信息,做好城區交通組織、疏導和應急疏散等工作。按需配備移動泵車等快速解決城市內澇的專用防汛設備和搶險物資,完善物資儲備、安全管理制度及調用流程。加大城市防洪排澇知識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公眾防災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專業隊伍或委托專業機構負責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運行維護。加強排水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搶險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搶險能力。
城市內澇治理項目或使用專項債券
根據排水防澇設施維護養護定額,保障排水防澇設施日常運行維護資金投入力度。合理使用專項債券,將符合條件的城市內澇治理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加強資金績效管理,探索建立“按效付費”等資金安排機制,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條件的城市探索供水、排水和水處理等水務事項全鏈條管理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探索統籌防洪排澇和城市建設的新開發模式,采用“分級設防、雨旱兩宜、人水和諧”的城市公共空間彈性利用方式,整合盤活土地資源和各類經營性資源。
另外,在地下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優先保障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排水防澇設施用地應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依法核發規劃許可,防止侵占排水防澇設施用地。